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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海洋研究院人才招聘工作细则(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8:50    作者:院办    点击:[]

山东大学海洋研究院人才招聘工作细则(讨论稿)

   为加强研究院人才引进工作,规范研究院选人用人程序,根据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山东大学海洋研究院建设方案》的精神,特制定《山东大学海洋研究院人才招聘工作细则》。

一、研究院人才招聘工作的组织建设

为规范研究院选人用人工作,研究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院长和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院班子成员和团队PI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由研究院专家学者及人事秘书组成。

为规范选人用人招聘工作,研究院人事秘书负责选人用人工作,具体收集整理应聘信息并协调相关工作。

二、人才招聘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招聘启事的发布

每年10月,各团队根据工作需要上报研究院下一年度用人招聘计划;研究院根据总体发展需求,制定新年度招聘计划,上报学校人事部审批。学校批复后,再将研究院新年度用人招聘计划下达到各团队,同时在研究院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启事。

、个人申请与同行推荐

研究院招聘启事发布后,应聘者本人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予以申请或者他人予以推荐。

(一)填写申请表或推荐表

凡应聘海洋研究院的人员,须经本人申请或他人推荐,填写《山东大学科研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海洋研究院提出应聘申请。

(二)提交应聘材料

凡应聘海洋研究院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信(内容包含:申请职位,申请职位的理由,现有工作基础、以及与海洋研究院学科发展的相关性,未来工作规划);

2.个人简历,包括受教育情况和学术科研情况;

3.三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PDF全文;

4.三位推荐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材料

应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教师申报**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

2.填写“山东大学应聘**职务送审表”(填写内容应与“一览表”一致,“主要业绩”一栏可加附页),请匿名填写;

3.近五年代表作(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论文或专著)三篇,请匿名处理;

4.“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请匿名填写。

5.英文版申请信。

6.英文版个人简历。

7.三封英文推荐信及三位推荐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预审

人事秘书根据公开招聘启事的要求,初步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若条件达不到招聘要求,及时与应聘人沟通并确认相关信息,并告知资格预审的情况。

(二)同行初审

1.资格预审完成后,人事秘书将预审情况上报研究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经讨论研究后,以邮件方式送达研究院教授委员会专家学者进行同行初审。

2.教授委员会专家学者对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并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若初审“同意”的票数超过半数,该应聘人员将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五、社会背景及思想政治状况初步考察

研究院直属党支部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组成应聘人员社会背景及思想政治状况考察小组,认真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及思想政治状况。

六、专家评审

人事秘书将应聘人员的审核情况上报研究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交由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按研究院人才招聘专家评审工作程序具体推进实施。申报助理研究员者,研究院将应聘人员资料送两名国内同行专家评审;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者,研究院将应聘人员资料呈送研究院国际咨询委员会和三名国内同行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专家评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

七、面试

1.专家评审通过后,研究院将相关应聘人员情况通报给各学术团队的首席科学家,由各团队首席科学家组织招聘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小组可由研究院的学术委员会成员、聘请的相关领域科学家组成,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时,专家评委要各自独立给面试人员给出学术评价以及“同意”或“不同意”招聘的评定意见。

2.面试时,研究院人才秘书要全程参加并做好面试记录。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两部分。首先个人陈述部分,包括个人简历与所作的工作;未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个人未来工作对海洋研究院学科建设的潜在贡献等内容。其后是评委问答环节。

八、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学术水平

面试结束后,招聘小组将面试情况呈送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根据考查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同意”选聘的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方可有效),并对应聘人员做出是否招聘的意见,形成学术评价结果,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山东大学新聘科研教师审批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研究院直属党支部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核,填写《山东大学新聘教师社会背景及思想政治状况考察表》。研究院党政负责人并在《山东大学新聘科研教师审批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九、材料报送

前期工作结束后,研究院及时向学校人事部门报送拟聘人员相关材料。

(一)符合助理研究员条件的应聘人员,研究院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山东大学科研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一份;

2.《山东大学拟聘科研教师审批表》一份;

3.《山东大学招聘教师主审教授意见表》两份;

4.《初审面试通过人员汇总表》一份;

(二)符合研究员、副研究员条件的候选人,研究院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教师申报**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国际咨询委员会评审结果”三份;

3.“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三份(正反面打印)。

十、体检

联系拟聘科研教师就近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符合《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要求的新聘人员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十一、公示

招聘单位将体检合格的候选人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书面答复

人事部收到拟聘人员体检报告和公示结果后,分别给予研究院和拟聘人员书面接收答复。

十三、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按照相应的办理步骤,持有关材料到人才办或人事部聘用管理科办理入校报到手续。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山东大学海洋研究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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